关于乌鲁木齐机场北航站区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保洁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 |||||||||||||||||||||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场北航站区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保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北航站区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保洁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新疆分公司-E-******0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
(五)项目需求: | |||||||||||||||||||||
功能目标:严格按照国航自营休息室保洁服务标准,为休息室提供全天候日常保洁服务,为旅客出行提供良好环境体验。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保洁服务标准,即符合《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人员服务标准》,详见附件。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资质类别、资质等级): 1.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开荒保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地毯清洗、沙发清洗、灯具清洗、石材保养、皮革保养、除四害、洗涤用品及清洁用品的销售等;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影响本项目的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有大型公共场所(如航站楼、写字楼、商场、酒店等)清洁、保洁服务经验。 二、需满足的数量、质量: 1.日常保洁: (1)负责休息室内所有区域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台、餐饮区、水吧、休息区、洗手间、会议间、淋浴间、睡眠间、儿童区等区域的常规保洁工作(除餐饮区、明档区、操作间桌台面清洁); (2)负责休息室内各区域地面、桌面、台面、墙壁、装饰物、沙发、茶几、各项设施设备、绿植围挡等常规保洁工作; (3)负责休息室垃圾清理、转运及垃圾袋更换等工作; (4)更多保洁服务参照《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及《自营休息室人员服务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2.深度清洁: 应按照约定对休息室进行每日清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深度清洁;每周应对布艺沙发进行吸尘;每月至少对地毯及大理石进行一次深度清洁,并保证次日正常使用;每季度对皮质沙发进行一次专业保养并视沙发靠垫使用频率进行翻转,确保使用频率相对平均;对于重点保洁区域应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深度清洁频次。 3.现场应急处理: 保洁服务人员应随时处理休息室内发生的局部污迹,并进行局部深度保养。 4.定期消杀: 保洁服务人员负责协助休息室服务人员联系乌鲁木齐机场签订的具有病媒生物防治资质的公司对休息室进行鼠、蟑螂、蚊、蝇“四害”治理,每周至少治理一次,达到相关标准,并做好台账记录。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自主办理乌鲁木齐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能力,服务人员应经培训、持有效证件(健康证、控制区通行证)上岗。 2.服务范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T4航站楼国航自营休息室(1045㎡)区域保洁服务,休息室冬春季节入舱旅客日均约150-230人次,夏秋旅游旺季入舱旅客日均约300-500人次。 3.人员工作时间:当日国内首班出港航班预计起飞前1小时50分到岗至当日出港航班结束(含备降航班)。 4.人员配置要求:保洁服务供应商应依据休息室面积及入舱旅客人数,提供合理的人员配备方案,保证休息室内保洁服务人员配备充足,需保证每日至少5人同时在岗。如遇休息室高峰期、换季、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保洁服务人员配备和工作时长应相应延长或调整,不加收费用。 5.服务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拥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2)年龄在20-50周岁; (3)上岗着统一服装,服装整洁,仪容仪表符合国航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要求; (4)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热心为旅客服务。 验收标准: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人员服务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5-04-01 交付或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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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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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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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肖洋 | |||||||||||||||||||||
联系人电话:0991-******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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