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GNJY-ZC-2024-249 |
采购人: | 玛曲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76.946000 |
招标方案说明: | 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001001
- 176.95万元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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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5.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内容: